
近幾年來,隨著“一帶一路”倡議和“走出去”戰略的深入推進,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選擇在海外進行投資,以實現業務、市場的擴張和企業的國際化發展。泰國作為東盟的重要經濟體,在積極推動“一帶一路”合作上起到了重要作用,其憑借天然的地理位置優勢和巨大的市場潛力,獲得眾多投資者的青睞。為幫助企業了解泰國的投資環境、市場、法規政策及防范投資中的法律風險,8月15日下午,中豪在江北金融辦公室成功舉辦了“泰國投資機會分析及法律實務”講座。

主持人〡郭凌嘉合伙人
新加坡樂居南洋創始人Kevin Li和銷售總監Coco Xie、泰國DFDL律師事務所中國業務部主管Ivy Liu和高級法律顧問Paul D.Volodarsky作了精彩演講,為參會企業赴泰國開展投資提供了極具價值的參考。中豪合伙人郭凌嘉擔任主持,逾50名企業投資人、股東、法律與財務負責人出席,共享這場“干貨滿滿”的知識盛宴。
新加坡樂居南洋創始人Kevin Li:趨勢已變,下一個十年在東南亞?

首先,Kevin先生對當前國內的經濟狀況進行了分析。當前國內經濟結構性下滑,資產回報率下降,但隨著技術不斷進步,智能化、移動化、社交化成為趨勢,國內資本市場趨向國際化,紛紛開始了價值投資。隨后,Kevin先生對中國進行海外資產配置的必要性進行了分析,主要包括國內投資的機會減少,對高品質生活的需求以及分散型資產配置成為趨勢。Kevin先生認為,進行海外資產配置,具有資產轉移、資產保障、升值回報等益處,而最佳的投資方式,就是選擇低風險的房地產實體投資。接著,Kevin先生分析了海外資產配置未來的發展趨勢,他指出,以往大家對東南亞存在經濟不行、教育差勁、醫療落后、治安亂、環境差等誤解,但隨著“一帶一路”戰略布局,很多國家都做出了積極響應,這些區域與中國的經濟貿易往來在未來會呈幾何級數遞增,相關國家房產發展更是大好趨勢。最后,Kevin先生對東南亞成為下一個全球投資目的地的原因進行了總結:基礎建設拉動經濟發展、旅游激增帶動租賃市場、人口紅利引發無限商機,以及泛亞鐵路規劃設計預示著東南亞城市的巨大投資潛力。
博納產業董事Coco Xie:泰國投資熱下的冷靜視角——泰國資產真的值得投資嗎?

Coco女士以客觀的視角分析了泰國投資熱潮背后的原因。首先,她對泰國的地理優勢與經濟優勢進行了分析,泰國處于東南亞的中心,同時也是東盟經濟中心。東盟十國自貿區內零關稅,貿易旺盛,并已連續5年成為東盟游客到訪量居首的旅游國家。緊接著,Coco女士分析了泰國4.0發展下的中國機遇,泰國經濟市場化程度高,金融服務較為完善,整體風險相對較小,對于想要走出去的中資企業和投資者,做好功課、選擇有實力的合適的合作伙伴,從而克服不可避免的文化差異和潛在市場風險,是成功的關鍵因素。此外,Coco女士還提到了中泰鐵路的落成,更將助力泰國成為東南亞地區中心。最后,Coco女士指出泰國房地產迎來了黃金十年,而泰國房產廣受投資者青睞的兩個根本原因是泰國經濟的良好發展與更親民的市場價格。
DFDL合伙人、中國業務部主管Ivy Liu:泰國投資準入政策及法律實務

首先,Ivy女士介紹了泰國的發展概況和法律體系,泰國的外商投資主要受外商經營法、投資促進法、土地法和勞動法的管制,主要監管機構分別為泰國的商務部、投資委員會、土地管理部門和勞工部。隨后,Ivy女士對泰國外商投資政策的幾大亮點進行了介紹。第一,泰國《外商經營企業法》(簡稱FBA)對投資行業進行了一系列的規定,包括禁止或限制“外國人”從事的業務清單、對“外籍人士”進行了界定、規定了只需要外國商業證書的業務范圍,以及未進行限制的商業內容;第二,土地所有權方面的注意事項,泰國禁止外籍人士擁有土地,但可以擁有根據實際需要同泰國“投資促進委員會”(簡稱BOI)業務合作時的土地、獲得IEAT許可證的土地以及經濟特區的商業和住宅用地;第三,外商投資中的就業問題,沒有工作許可證,外籍人士不能在泰國工作或提供服務;第四,BOI修訂了一系列激勵外商投資的行業規定。
DFDL高級法律顧問Paul D.Volodarsky:泰國地產行業外商投資政策解密

首先,Paul先生講解了外籍人士及公司在泰國的土地所有權問題,根據《外國貿易法》和《土地法》,目前沒有任何條約允許中國公民在泰國擁有土地,但外籍人士及公司在某些限制條件下被允許擁有建筑物、公寓單位,并可租用土地30至50年。隨后,Paul先生詳細分析了關于泰國房地產行業投資的三大機會:工業和商業地產、住宅、酒店和旅游地產。第一,外商投資的工業和商業用地可允許從事的發展或收購業務包括:生產設備、零售商店、煤礦、可再生能源農場(如太陽能、風能等)、航運和物流設施、科技園區以及廢物處理設施等,除零售商店外,外商投資一般通過BOI和泰國工業地產管理局來促進;第二,關于住宅房地產開發活動,外國投資者需要注意為住宅地產的開發物色合適的泰國合資伙伴、土地業權及建筑許可的合法性、住宅項目的位置和進行銷售的財務結構;最后,與商業、工業地產類似,酒店和旅游地產也可由外國投資者持有,但須經BOI批準。
講座在來賓們熱烈的掌聲中圓滿結束。此次講座不僅為參會企業提供了詳細的關于泰國投資環境、市場以及法規政策和投資中法律風險的相關知識與實務經驗,同時也增進了我所與境外專業機構的交流與合作。

隨著我國綜合國力的不斷增強,將有更多的企業“走出去”對外投資,中豪將不斷提升自身實力,加強國際合作,優化法律服務,致力于為境內企業的海外投資、并購與開展經貿合作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務,從而為境內企業在“走出去”過程中防范好風險,讓企業少走彎路、不走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