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11月7日,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大足區法院)依法裁定受理了對重慶華興產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興公司)的破產重整申請。2018年4月28日,大足區法院作出(2017)渝0111民破3-1號決定書,決定:經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指定,由中豪律師事務所擔任重慶華興產業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人(以下簡稱管理人)。管理人現面向社會公開招募華興公司重整投資人(以下簡稱投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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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項目概況及資產負債情況
(一)企業概況
華興公司成立于1992年,由原涪陵市人民政府涪府函(1992)54號文件批準,中國人民銀行涪陵地區分行涪銀發(1992)137號文件批準發行內部股票并委托中國農業銀行涪陵地區分行募集成立,為重慶市體改委(1998)48號文件以歷史遺留問題規范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為重慶市雙橋工業園區中央商務區F3地塊101號,注冊資本10,000.00萬元,法定代表人曹憲禮,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00111711613006F。華興公司股份現由400名股東持有,所有股份均在重慶股份轉讓中心進行集中托管。
華興公司經營范圍:物業管理(取得行政許可后方可從事經營活動);文化傳媒、廣告代理、設計、制作、發布;房地產開發;從事建筑相關業務(按有效資質證書執業);銷售:建筑材料;停車場車輛運行及看護管理;清潔環衛管理;綠化管理;消防管理;網站設計、建設、經營;組織承辦會議展覽;組織承辦經批準的文化藝術交流活動。(依法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展開經營活動)
(二)項目概況
華興公司主要開發建設的項目為重慶商務大廈項目,地點位于重慶市兩江新區星光大道19號。
1.項目規劃情況
2004年6月,華興公司通過出讓的方式取得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證號:渝國用[2004]第1005號;土地用途:工業(辦公)、商業;出讓年限工業50年、商業40年;土地使用權面積為25,303.45平米,其中公共綠地面積5,525.95平米、建設用地19,777.5平米。按照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容積率小于等于4.5計算,項目可開發建設的規模(總建筑面積)為88,998.75平米(不含車庫面積)。
2006年,華興公司先后取得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規劃建設A、B、C三棟高層辦公樓和一棟裙房,以及對應的車庫,規劃車庫面積為31,363.95平米。
2.項目的建設情況
自2006年開工建設以來,重慶商務大廈項目已建成的部分包括C棟、裙房(一)、A棟裙樓及相應的車庫。已建成的計容工業(辦公)及商業的面積為50,845.92平米,已建成的車庫面積為20,812.51平米。其中,除A棟裙樓因消防工程仍需整改未能辦理竣工驗收外,其余已建成房屋均已通過竣工驗收,且部分房屋已辦理產權證。
(1)根據規劃,已建成計容工業(辦公)及商業建筑面積的具體情況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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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 棟 |
類型 |
建成面積(平米) |
是否辦理產權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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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商務大廈C棟 |
工業(辦公) |
28,247.78 |
已辦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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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 |
6,714.43 |
其中4,458.98平米已辦證,其余未辦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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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商務大廈裙樓(一) |
商業 |
4,745.21 |
其中4520.45平米已辦證,其余未辦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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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商務大廈A棟裙樓 |
工業(辦公) |
11,138.50 |
未辦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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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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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845.92 |
(2)已建成未計容的車庫建筑面積的具體情況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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棟 樓 |
類 型 |
建成面積(平米) |
是否辦理產權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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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商務大廈C棟 |
車庫 |
2,979.98 |
未辦證 |
|
重慶商務大廈裙樓(一) |
車庫 |
5,745.87 |
未辦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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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商務大廈A棟裙樓 |
車庫 |
6,732.07 |
未辦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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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商務大廈車庫 |
車庫 |
5,354.59 |
未辦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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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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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12.51 |
(3)未建待開發土地規劃情況
根據有關部門批準的重慶商務大廈項目的項目規劃,華興公司尚有未開發土地還可進行開發建設的情況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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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號 |
名 稱 |
剩余規劃建設面積(平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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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業(辦公) |
35,81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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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業 |
1,90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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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車庫 |
10,55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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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總計 |
48,274.69 |
(三)公司資產及債務審查、確認情況
1.資產情況
根據重慶大信房地產土地資產評估有限公司作出的《重慶華興產業股份有限公司擬破產重整涉及的重慶華興產業股份有限公司資產負債表列總資產價值資產評估報告》【重大信資評報字(2019)第059號】及《對<重慶華興產業股份有限公司擬破產重整涉及的重慶華興產業股份有限公司資產負債表列總資產價值資產評估報告>期后價值的變動說明》,截至評估基準日2020年4月30日,華興公司賬面的總資產價值為53,455.84萬元,在重整條件下的市場價值為99,073.43萬元,清算價值為80,167.98萬元。
2.債權審查及確認情況
(1)已裁定確認債權的情況
2019年11月18日,大足區法院作出(2017)渝0111破3-7號民事裁定書,對經債權人會議核查無異議的39筆債權,金額共計419,761,825.94元,裁定予以確認。2020年3月18日,大足區法院作出(2017)渝0111破3號之八民事裁定書,裁定確認集勝貿易公司補充債權金額23,565,556.00元。裁定已確認金額合計443327381.94元。
(2)目前暫時確認的待定債權有9筆,金額共計216,386,003.63元。
上述債權總金額合計659,713,385.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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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投資方式
投資人的投資方式不限,可由投資人根據對項目盡調情況,參考投資方案的可行性來綜合考慮投資方式。但無論以何種方式投資,均應當嚴格執行與華興公司達成的投資協議以及人民法院裁定批準的重整計劃,包括清償債務、完成工程建設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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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人報名基本條件
(一)具有較高社會責任感和良好社會商譽的企業法人;
(二)具有足夠的資金實力,能在合理時間內支付清償資金;
(三)房地產開發行業經營管理經驗豐富者優先考慮。
本項目接受聯合投資,各投資者均需符合第一條要求,且其中至少一名投資人符合上述所有條件。聯合投資的須確定一名投資人為代表人,代表所有投資人負責處理重整投資中相關事務,各所有投資主體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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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參與重整投資的意向書,應包括主體資格、股權結構、歷史沿革、經營范圍、業績情況等內容;
(二)股東會作出的參與本次重整投資招募的決議(需提供原件);
(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三證合一的,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報名時須提供副本原件核查;
(四)企業2018-2021年的財務報表;
(五)良好商譽信譽的證明或承諾、與重整投資規模相匹配的資信證明及履約能力證明;
(六)載明受托人姓名、聯系方式、職務、授權范圍的書面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七)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關材料。
兩個或兩個以上競選投資人聯合參與投資的,均須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并需另行提交包括說明各主體的角色分工、權利義務等的聯合投資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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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人招募流程
(一)管理人以公告、邀請等形式公開招募投資人,包括在網站、報紙或自媒體發布招募公告及向前期意向投資人發出邀請,報名截止時間為2021年4月15日18點。
(二)意向投資人可向管理人提出對華興公司進行盡職調查的申請,并在與管理人簽訂《保密協議》后開展盡職調查;管理人和華興公司將予以必要的配合并提供相關資料,盡職調查工作應于2021年5月1日18點之前完成,費用自行承擔。
(三)競選投資人或競選投資人指定的公司應于報名截止時間前,將加蓋公章并裝訂成冊、密封的報名材料(指前述要求意向投資人報名時需提交的資料)一式四份,通過郵寄或現場遞交的方式提交至管理人,同時發送報名材料電子掃描件至管理人郵箱xuhongfei@zhhlaw.com,并向管理人指定的賬戶繳納報名保證金200萬元(需提供支付憑證);否則視為未報名成功。
(四)競選投資人應于2021年5月14日18點之前,向管理人提交不得變更或撤銷的《重整計劃草案》。
(五)依據《重整計劃草案》承諾的條件,中選投資人或中選投資人指定項目公司應于3日內,與管理人簽訂《重整投資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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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計劃草案》的編制及提交要求
(一)競選投資人應仔細閱讀本招募公告,按要求編制《重整計劃草案》,并保證方案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二)競選投資人提交的《重整計劃草案》應同時符合以下各項要求:
1.承諾嚴格執行重整計劃;
2.依據重整計劃對債權進行清償,全體債權人的債權應當100%得到清償;
3.競選投資人對《重整計劃草案》的實施不能設定假設性前提條件,不能使方案的實施存在不確定性。
(三)《重整計劃草案》的具體內容
1.出資金額、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
2.承諾嚴格執行重整計劃;
3.項目完成進度計劃和時間;
4.履約保證;
5.后續經營方案;
6.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內容。
(四)《重整計劃草案》的提交時間
競選投資人應于2021年5月14日18點之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計劃草案》,逾期或者未提交的,視為放棄競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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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保證金的繳納及退還
(一)報名保證金的繳納
1.報名保證金200萬元應匯入管理人指定的銀行賬戶,未按規定繳納保證金的,將視為未報名成功。
保證金繳納賬戶如下:
戶 名:重慶華興產業股份有限公司破產重整管理人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分行營業部
賬 號:50050133360000001777
2.《重整投資協議》簽訂后,投資人所繳納的報名保證金將轉為履約保證金。
(二)報名保證金的退還
1.未中選的競選投資人,保證金在招募工作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回。
2.備選投資人繳納的保證金,在管理人與中選投資人簽訂《重整投資協議》后7個工作日內無息退回。
3.中選的投資人或中選的投資人指定人應按期簽訂《重整投資協議》,否則,管理人有權沒收其繳納的保證金,取消其中選資格,和備選投資人簽訂《重整投資協議》;無備選投資人的,管理人重新進行招募。再次進行投資人招募的,前述取消中選資格的投資人不具有報名競選資格。
4.管理人經核實,競選人在投標文件中如提交虛假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虛假業績證明、虛假財務報表、虛假誠信證明等,將取消其參選資格,已繳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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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選投資人須知
(一)資料提交
競選投資人最遲應于2021年4月15日18點前,向管理人提交報名材料、繳納保證金。
報名投資人最遲應于2021年5月14日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計劃草案》,《重整計劃草案》應當密封后予以提交。
材料接收地址:重慶市江北區江北城街道金融城2號T2棟9層。
聯 系 人:許律師
電子郵箱:xuhongfei@zhhlaw.com
電 話:+86 23 6701 8088
手 機:+86 178 3025 0957
意向投資人可聯系管理人,在簽訂《保密協議》后獲取相關資料。
(二)特別說明
1.本招募不適用《招標投標法》,對本招募公告的最終解釋權由管理人享有。
2.管理人有權在2021年5月14日前對本公告內容進行補遺,補遺內容將以書面形式送達至所有報名的競選人。
重慶華興產業股份有限公司破產重整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