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五中院)根據《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企業破產案件社會中介機構管理人評估辦法(試行)》的規定,組成評審委員會,結合各破產管理人提交的年度履職報告、五中院審判人員的意見,從個案評估結果、年度辦案數量、社會中介機構管理人規模和經驗、專業人員隊伍建設、破產實務研究成果、職業道德等方面,對94家破產管理人2024年度履職情況進行評分。
近日,五中院發布《關于破產管理人2024年度履職情況評分的公示》及評估結果。在受評估的94家破產管理人中,繼中豪在2023年度履職評估排名全行業第一名之后,2024年度繼續名列前茅,排名位列破產管理人全行業第二名以及律師行業第一名。
中豪作為國內較早涉足破產重組業務的律所,上世紀九十年代后期開始涉足國企破產業務,入選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企業管理人名冊一級管理人、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冊一級管理人、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冊二級管理人。通過整合集團優勢資源、充分發揮各律師專業技能,組建了“破產清算與重整業務中心 ”,中心擁有20位合伙人以及60多位律師和專業人員。中豪接受法院指定,擔任200件破產案件的管理人(含清算組成員)或債務人重整顧問,其中包括朝華科技、重鋼股份、金科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新華信托等大型企業。中豪的合伙人在擔任全國政協委員或者市人大常委期間,積極獻言獻策,推動重慶第一、第五中級人民法院破產業務審判庭的掛牌設立以及管理人制度的優化與完善。
本次評估結果代表了人民法院對中豪專業技能和職業道德的雙重認可。中豪將繼續秉持誠信、專業、嚴謹、勤勉的服務態度,充分發揮自身在破產領域的專業優勢,為公平維護債權人、債務人及其他相關方的權益貢獻中豪智慧,為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