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4日,上海市律師協會正式公布了“2025年度上海律師優秀爭議解決案例”評選結果,中豪律師代理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直接一審審理案件——原告株式會社I集團與被告J公司、何某、S股份及第三人Y公司之股東出資糾紛”入選十個年度優秀案例之一。
經過多輪嚴格評審,由來自復旦大學、華東政法大學、上海金融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上海仲裁委、上海國際貿仲等機構專家組成的評委會從數百個申報案例中共評選出十個具有深度影響力和社會評價的代表性案例,彰顯上海國際法律服務中心特色,體現了上海律師新時代職業風采。中豪代理案件從眾多案例中脫穎而出,入選年度優秀案例,也是業界對中豪長期深耕重大疑難復雜爭議解決領域的高度認可。
以下為本次入選案例介紹
案件名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直接一審審理案件——原告株式會社I集團與被告J公司、何某、S股份及第三人Y公司之股東出資糾紛
案件簡介
本案由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2日立案受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17日作出(2024)最高法民轄72號民事裁定,裁定本案由最高人民法院一審審理并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本案。
案件涉及股東權利邊界、公司章程條款理解、重大關聯交易認定等疑難法律問題的爭論。最終,最高人民法院以“穿透審判”的高維視角,深度識別雙方的真實利益訴求,貫徹“案結事了”理念,為雙方尋找最大公約數,并積極促成“恢復原狀”為原則一攬子多元化解決全部爭議事項的實質解紛,徹底解除了中外雙方的歷史困局,為長達十年的跨國商業糾紛畫上句點,推動各方回歸正常經營軌道。此案彰顯了中國司法智慧對國際商事秩序的深遠價值,是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重要指示的生動實踐。
關鍵詞
最高人民法院一審、國際商事爭議調解新標桿、中國涉外司法智慧
案件亮點
(一)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一審審理的案件罕見,引起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和討論。最高人民法院裁定該國際商事案具有重大影響和典型意義
2015年末至2016年初,以構建“資金+技術”組合模式共同發展兩國市場為合作宗旨,經過一系列協議的簽署,國內知名上市公司S股份通過其旗下全資控股的J公司完成了對境外該技術領域頭部公司株式會社I集團的增資,隨后由J公司與株式會社I集團將投資資金以返程投資的形式在國內合資設立Y公司,完成了資金流向的閉環,并形成了中外雙方互為“綁定”的持股結構。但經過短暫的合作“蜜月期”,中外雙方很快因制度文化不同和經營理念不合而出現管理分歧,并最終升級為持續十年之久的商業和法律沖突。十年來,雙方在境內外互相提起多起訴訟、仲裁案件,而外方同樣采取癱瘓Y公司董事會的“技術手段”向中方施加壓力,并以關聯交易違反章程約定議事程序為由起訴中方相關公司抽逃出資。
因案情重大復雜,涉及股東權利邊界、公司章程條款理解、重大關聯交易認定等疑難法律問題的爭論,最高人民法院裁定該國際商事案具有重大影響和典型意義,罕見地直接提級一審審理此案,引起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和討論,并作為公開示范庭邀請了諸多媒體、駐華外事機構、香港法官、人大代表、外國法學專家等旁聽。合議庭由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長沈紅雨擔任審判長,合議庭成員還包括潘勇鋒、郭載宇、黃西武、高燕竹。
(二)本案樹立了最高人民法院“溯源治理”國際商事調解新標桿,向國際社會展現了中國司法體系的專業高度與公正效率。該案也是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商事法庭調解結案的最大標的案件
本案爭議背景復雜、歷時漫長,中外雙方在本案前已陷入長達十年的“消耗戰”之中,雙方原本均有預估:即使本案最終作出判決,也并不能就此消解雙方的糾葛。在案外,雙方都已在積極準備即將到來的后續國際仲裁。未來甚至還預計需要十年的時間來處理其他合資相關的、復雜漫長的爭議糾紛。
最高人民法院以“穿透審判”的高維視角,深度識別雙方的真實利益訴求,貫徹“案結事了”理念,為雙方尋找最大公約數,并積極促成“恢復原狀”為原則一攬子多元化解決全部爭議事項的實質解紛。經過最高人民法院專業嚴謹的調解與細致入微的司法指導,最終促成雙方實現“大和解”,徹底解除了跨境交叉持股的歷史困局,為長達十年的跨國商業糾紛畫上句點。沈紅雨庭長著眼雙方長遠發展,協同承辦法官郭載宇及其團隊成員,引導中外企業“向前看”,推動各方回歸正常經營軌道,彰顯了中國司法智慧對國際商事秩序的深遠價值。
本案被《人民法院報》頭版報道,《法治日報》及上海相關法院公眾號均相繼報道。據媒體記者了解,這是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商事法庭調解結案標的額最大的一起案件。
(三)案情極度復雜,通過本案承辦團隊的代理工作,在“訴源治理”的更高維度尋求多元非訴一攬子解決爭議可能性,為客戶提供高質量涉外法律服務,并最終為客戶爭取到了最優的利益方案
中外雙方持續十年的商業沖突伴隨了紛繁復雜的爭議交織,相關爭議的核心事實之間環環相扣又互有重疊。案涉爭議關聯主體資金,達到跨越近十年流動、持續數百筆進出、累計超25億元之巨。雙方在境內外互為訴訟仲裁的中外語證據和裁判文書,內容龐雜又線索精妙。本案承辦律師團隊在訴訟中提交了近120份證據、超2500頁材料,歷時近5個小時完成舉證質證程序。
通過法律檢索報告、可視化圖表資料、質證意見、代理意見等數萬字的文書材料,本案承辦律師團隊圍繞利益沖突焦點和案件關鍵問題思考,動態重構訴訟策略的底層邏輯,并通過充分嚴密的舉證和案件可視化的呈現,協助合議庭去偽存真,剔除原告一些不正當的訴請目的或與實質利益無關的訴求,引導合議庭關注到和篩選出案件各方最重要、最值得考慮的核心利益所在,努力爭取有利于解決糾紛的自由心證的形成軌跡,提升庭審溝通效率,幫助客戶切實解決問題。
本案承辦團隊積極運用好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商事法庭組織調解這種方式,協助合議庭為客戶找到法律權益和商業利益的最佳分配方案,讓客戶從糾紛中走出來,重新回到正常發展的道路上,實現更高維度的定分止爭和爭議化解,并最終實現客戶利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