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旨在為有意通過該計劃赴港發展的內地人士提供詳細的實務指引,系統介紹了申請條件、評核機制、學歷要求、工作經驗認定等關鍵信息,并就配偶及子女隨行、在港就業等實際問題作出解答。
本文擬以清算情形下,管理人以辦案經驗及相關文獻研究,就破產財產管理及變價的主要路徑進行梳理,探究破產財產管理及變價需平衡的各方利益,總結破產財產管理及變價目前面臨的障礙,最終提出破產財產管理及變價優化建議,以期推動破產財產管理及變價路徑優化,實現破產企業破產財產的最大經濟價值。
根據工商總局2014年發布的《全國小型微型企業發展情況報告》,小微企業“已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是經濟持續穩定增長的堅實基礎”。小微企業的靈活性與多樣性增強了社會與經濟的彈性,其對社會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是不容忽視的,但其設立、經營也必然伴隨著部分企業退出市場。
隨著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深入推進以及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持續鞏固,香港對高素質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為吸引內地優秀人才赴港發展,促進兩地人才交流,香港特區政府推出了“輸入內地人才計劃”。
近年來,隨著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深入推進,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和創新科技樞紐的優勢愈發凸顯,吸引著越來越多的內地人才赴港發展。然而,對于許多有意向在香港就業的內地畢業生來說,香港的入境政策和就業安排往往顯得復雜而難以把握。
本文通過剖析2024年"神州金服云"數據資產質押融資案例,探討了數據資本化機遇與挑戰,涵蓋數據資產評估、權屬確認及質押流程等關鍵法律問題,以期為數據資產市場化提供指導與經驗。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市場主體數量急速增加的同時,也伴隨著大量主體退出。而每一個破產案件,都離不開稅款事項。從破產受理后的稅款債權申報,到債務人財產持有稅、生產經營新生稅款,再到資產處置所涉稅費。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明確提出,要“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商事破產一直是世界銀行對營商環境的重要考量因素。公司法中對一人公司股東連帶責任進行了舉證責任倒置的規定,一人公司股東往往在訴訟、執行等程序中因無法證明財產獨立,就一人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023年12月14日,國務院國資委發布《關于規范中央企業貿易管理嚴禁各類虛假貿易的通知》(國字發財評【2023】74號,以下簡稱“74號通知”)明確提出“十不準”,目的是進一步規范國有企業貿易業務管理。2024年9月1日,國務院審議的《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處分條例》正式生效。
近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重慶五中法院)發布了《關于規范破產審判確保廉潔司法的十條意見》(以下簡稱《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