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無人機產業出口規模持續擴大,而無人機的軍民兩用屬性——同一飛行平臺既可用于農業植保、影視航拍,也可能經改裝后用于偵察監視或武器投放——使其成為出口管制的高風險物項。
2025年12月,公安部部署“凈空”專項行動;2026年2月,8起無人機“黑飛”違法犯罪典型案例集中公布。低空空域不是法外之地,執法信號已然明確。
下篇轉入制度防控層面的討論,重點說明企業應當如何把申報歸類、貨物來源與原產地核驗、票稅鏈條控制、收結匯管理和代理報關中的高風險動作嵌入日常流程,使貨、單、票、款、稅的一致性真正轉化為可檢查、可留痕、可追溯的制度安排。
2026年5月1日起,兩高《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解釋(二)》正式施行。其中,第8條堪稱民營經濟刑法保護的重磅新規: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定罪量刑標準直接參照受賄罪、行賄罪、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執行。
2026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26〕6號,以下簡稱《解釋(二)》),并定于同年5月1日起施行。
房地產行業具有資金密集、開發周期長、審批事項多、交易鏈條復雜、涉眾性強等特征,刑事風險往往并非孤立出現,而是與項目獲取、融資安排、工程建設、銷售回款、財稅處理、用工管理、爭議處置等環節交織在一起。
近年來,隨著國際地緣政治格局的深刻調整,出口管制制度日益成為各國維護國家安全與利益的重要政策工具。我國出口管制法律體系在此背景下逐步完善,形成了以《出口管制法》為核心、行政法規為支撐、配套清單為操作指引的制度框架。
知識產權刑事控告的核心在于實現“規范依據”與“實務操作”的銜接。上篇已明確五大核心罪名的構成要件與裁判規則,下篇將聚焦實操層面,結合《刑事訴訟法》《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關于辦理知識產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等規范。
為積極推進YS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YS集團)等13家公司實質合并重整案(以下簡稱YS集團重整案)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資產的順利處置與交割,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出具司法協助函,管理人同年9月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認可與協助。
在刑事辯護領域,非法拘禁罪因常與民事債務糾紛交織,行為邊界易混淆、責任劃分難度大,成為實務中極具辯護空間的罪名之一。近期,中豪律師事務所李玥斌律師承辦的劉某非法拘禁罪一案,經縝密辯護,人民檢察院最終作出不起訴決定,為當事人規避刑事追訴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