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否認,新法仍對少數爭議較大的問題比如VIE等采取了回避態度,需要在后續實施中出臺細則作出進一步規定。本文中,筆者將結合過去多年服務外資企業的實務經驗,對新法的主要亮點進行解讀,并對實踐操作中需要進一步明確的問題提出建議,以供大家探討。
考慮到實踐中法院在審判中觀點不同,各地實際做法千差萬別,本文從個案出發,分析兩種關系的不同和部分法院處理方法的一些考慮因素,希望能為司法解釋四的適用提供一定的理解基礎。
本文將圍繞應收賬款轉讓(本文同指保理業務)與應收賬款質押的區別與聯系、產生的沖突及風險防范進行簡要探討。
受制于經濟形勢,尤其是房地產行業的低迷,銀行個人房屋抵押貸款(以下簡稱個人房貸)不良率急劇增加,導致法院審理或者執行的相關案件也隨之暴增。雖然個人房貸案件存在較為簡單、案情高度類似的特點,但是在執行過程中仍然存在部分差異。
司法機關在對待“對賭”協議回購補償條款的效力問題上,應當擺脫傳統民法的束縛,充分研究交易主體的商業利益和商業模式,在沒有法律規定的導致無效或可撤銷的情形時,從違約責任、侵權責任等角度進行救濟,而不是簡單判決無效或可撤銷。
美國對中國發起的“301調查”極大影響了境外投資者對中國投資環境的預期。為使境外投資者重拾對華投資的信心,本文擬對我國當前的外商投資新政進行梳理與簡析。
從美國法律和跨國訴訟的角度,通過華為的兩個訴訟簡要了解美國法律和訴訟程序,探討我國企業和公民在國外訴訟中的選擇和應對方法。
我國需要將法學理論與倫理道德相結合,不斷完善法律規定,才能更高效力、更大范圍地體現出法律的價值,從而保持科技發展與社會倫理的動態平衡。
2018年初以來,股市波動嚴重,部分上市公司股份質押面臨被平倉風險。面對這一現狀,各級政府紛紛出臺相關政策,通過各種形式來化解上市公司股份質押風險。本文主要圍繞股份質押的現狀、成因以及化解質押風險的模式等方面進行研究分析。
本文,從整體上梳理了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的債權清償順序,并著重對建設工程價款優先權問題進行分析,提示管理人在認定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時應注意的審核要點,并對實務中有關爭議問題進行了梳理和分析。